经典案例:典当行真假夫妻

发布时间:2009-07-22 点击数:2664
    2007年6月,郭某急需用款,用自己在市中心的一处房屋作抵押,在典当行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在放款前,我行人员审查了房产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后实地勘察了房屋的地理位置、室内情况,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了他项权证。郭某领着妻子一同来签定合同,由于时间的差异,人的面貌、体形等都容易有变化,将妻子与证照上比较一下,感觉有所差异,但是我们因为疏忽,没有在意。随后“妻子”就在《同意书》上签字盖章了。待所有合同签字盖章后,郭某贷款16万元整。
    借款之后,郭某每次都按时、按期来续当、交息费,甚至有时还提前来交,我行人员都对这个当户的守信充分认可,他依靠守信取得我们的信任。一日,郭某到我行说生意上有一时的不方便,需要多贷点。我行考虑了他的守信和其房屋价值后,同意了这笔业务,当然有其“妻子”的签字盖章,郭某也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郭某先后在典当行共取得36万元的贷款,并约定期限15天。时间一天天过去,郭某的贷款已经到期,可迟迟不到典当行续当、赎当。我行人员电话通知了郭某,他说这些天有些特殊情况,过些日子来办理续当手续,典当行也能理解,以为是生意人的一时不便。等一个月,二个月……半年过去了,郭某手机无法接通,从他朋友那找到他别的联系方式,但也都没能联系上。于是我行将还款通知贴在郭某门上,可等再上门通知时,见通知书已经撕掉。这些也证明了房子有人住着,所以我们晚上来到了他家。门开了,接待我们的一位女士说她是郭某的妻子,而这位女士根本不是到典当行的人,原来典当行和郭某的妻子都被蒙骗了。我们详细地给郭某妻子讲述了郭某的贷款前后的事情,其妻子也将他们的家庭背景、感情矛盾和我们谈了谈。3天后,郭某妻子来到典当行把所有的手续、合同通通的看了看,有些生气了,她说名字和手印都不是她签的,它也没有到过房产部门签过字,合同无效。由于房产证上是郭某的名字,典当行对其妻子身份所负的是形式上审核义务,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审查义务,典当行对此没有预见标准。而同意书上,是由一位自称其“妻子”的人上门来签订的,其人先后来过两次,并且房产交易部门也没能辨别出其是假妻子。郭某故意领假妻子来骗取典当行贷款,可见行为之恶劣。郭某妻子与典当行都成了受害者,但由合同取得的贷款,应予以偿还。
    郭某还是联系不上,但事情总得处理,我行由身份证地址找到郭某老家,找到其母亲,又耐心地讲述了郭某贷款的前前后后,并与她讲明利害关系。最后郭某母亲和其妻子商议决定,变卖房产偿还典当行,剩余房屋价值归郭某妻子所有。一开始其妻子还同意,后来又拒绝腾出房屋也不变卖房屋,目前此案还在处理中。
    贴心提示:典当行真假夫妻的案例真的太多了,证件的审查是一方面,其次还要实地实际进行调查。总之,来典当行贷款的人,无论品行和房子都占有优势,也应考虑有风险,典当行都应加以谨慎,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不要轻信与盲从,要通过实际考证,确认贷款人的真实身份,切勿轻易使钱款落入骗子手中。(武安市丰源典当行 张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