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随笔

Chairman's Essay

对《关于导入城市识别系统,塑造良好城市形象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4-06-09 点击数:1579

 

(编者按:作为天津市政协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在今年召开的二次会议上做了关于“关于导入城市识别系统,塑造良好城市形象的建议”的提案。以下是相关部门给予的答复。)

 

王育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导入城市识别系统,塑造良好城市形象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容园林委研究答复日下:

您的提案很有见地,我们表示认同。导入城市识别系统对于改善城市环境,彰显城市整体形象确为重要,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应明确综合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一、关于街道里巷门牌标志问题

目前,我市门牌标识管理是由地名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管理,市地名管理部门负责新辟、拓宽、延长道路以及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门楼牌的编排及制作安装,我局负责原有道路以及住宅小区的门楼牌的补制及更换工作。我局人口管理部门不断加强与地名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力求在门楼牌号制作标准上达到一致,并先后多次对我市门牌标志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对错号、无号码的道路以及住宅小区的门楼牌进行了重新编排,更换补制了大量残损、丢失、不规范的门楼牌。同时,在滨江道等景观道路和五大道风貌建筑保护区统一更换了符合建筑特点的门牌、得到市民的好评、但受现有门牌标志维护经费不足因素的制约,仍不能保证正常及时地进行日常制作、更换和补制。我局于2012年、2013年先后两次向市政府呈报专门报告,建议门牌标志统一归口管理。市政府已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但相关规定尚未出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推动开展相关工作。

二、关于道路交通标志问题

多年来,我局交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不断规范完善道路交通标志建设,目前已形成体系和规模,较好地实现了道路交通标志传达交通组织管理、交通安全控制、交通指路服务等信息的功能,保障了道路通行有序顺畅。一是规范禁令、警告、指示等标志设置。根据实际需要,用一个版面组合标识禁令、警告、指示等标志图形文字信息,传达信息数量适度,能够有效传达交通组织管理、交通安全控制的提示引导信息。二是规范指路标志设置。将指路标志版面分为上下两部分,以蓝白两种底色为区分,显示不同版面功能,方便人们对整个版面的视认理解,能够更有效的传达指路信息。同时,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逐步对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指路标志进行提升改造,并统一规范交通指路标志使用英文标识道路名称信息。2013年,调整改造交通指路标志1400面,对交通指路标志版面下部的道路名称信息增加英文标识,进一步完善了交通指路标志英文标识。目前,市政公路管理部门设置的路名牌没有采用此做法,存在不统一现象。此外,我局设置指路标志规范使用市地名办发布的道路地点名称,并对实际中出现的道路地点名称错误及时修正。三是加强路口单位指示牌建设。路口单位指示牌标识,为路口周边社会单位提供指示引导服务,方面群众道路出行,并标识110报警服务定位点编号,方便群众报警及接处警。同时,市政府确定采取社会化运作方式保障路口单位指示牌的建设管理维护,由专业公司具体实施。社会单位在路口单位指示牌标识本单位的指示引导信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用于指示牌的建设管理维护。

今后,我局交管部门将按照精细化要求,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提升道路交通标志建设水平。一是不断优化版面设计,使禁令、警告、指示等标志图形文字的排列更加合理、内容更加简明,确保能够快速有效视认读取。二是不断优化指路标志预告道路信息,使预告道路信息符合路网主要交通流向规律,被更多人有效使用。三是不断调整完善不便观察视认点段禁令、警告、指示等标志设置,如在道路中心隔离带、中心护栏增设相应标志,在路口车道指路标志增设相应标志图形,多方式增加相应提示信息,方便机动车驾驶人视认。四是对道路通行条件复杂点段进行综合分析,适当增加禁令、警告、指示等标志设置,强化交通提示引导。

三、关于临街商铺牌匾标志问题

市容管理部门表示,此类问题是其管理中面对的比较棘手和突出的问题。目前临街商铺牌匾是按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对整治道路上商业牌匾的统一要求所设置的,即在同一层连续店铺。商业牌匾必须连续并采用整体背板;背板颜色采用暖白色系,字体为楷体,颜色以暖灰色为主,采用其他颜色需为调和色,凡连续牌匾字体颜色必须为同一色系。牌匾的统一设置将部分商业标识掩盖,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牌匾的标识导向作用。为此,市容管理部门将积极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加强沟通,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一方面既能保持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另一方面又能突出牌匾特点,有利于形成规范、有特色的城市导向识别系统。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完善出台《天津市牌匾设置导则》,使商业牌匾与天津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城市风貌相适应,与街道景观相结合,与各自承载的建筑相结合,更好的塑造城市的整体形象。

    感谢您多年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