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鼓励向小企业贷款--银行高管

发布时间:2010-03-03 点击数:1175
    针对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中国民生银行(600016.SS: 行情)(1988.HK: 行情)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董文标在向两会提交的议案中建议,应尽快出台税收等优惠政策,以鼓励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
    他在提案中指出,中国小企业工业总产值约占全国60%,吸收就业人数占全国的75%,但这类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未得有效解决。其定义的小企业指银行贷款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微型企业为贷款10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企业。
    董文标指出,目前做小企业贷款对银行利润贡献度很低,尤其是对大中型商业银行来说,尚处于“规模不经济”状态.因这类贷款定价的逆向选择问题以及小企业自身经营效益对贷款定价的承受能力,商业银行尚难实现小企业贷款的“收益覆盖风险”,因此要尽快在税收政策上激励银行加强对小企业贷款资源投入。
    他建议,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对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营业税与所得税应实行相关优惠政策,税收减免用于核销小企业贷款坏账。
    此外,他还建议财政部、银监会、税务总局等相关机构出台政策,允许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拨备税前列支。他指出,小企业死亡率高,形成坏账的可能性高,银行提取的拨备相应较高.如果与大企业贷款一样实行拨备税後计提,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如按大中型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占比10%比例计算,如实行这一政策,预计能使商业银行提升0.6%左右的利润,可以部分弥补小企业贷款风险损失。”他称。
    **小企业贷款不应纳入存贷比限额管理**
    董文标还在提案中建议,要实行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经济资本耗用差异化计量与监管。按照《新巴塞尔协议》,小企业特别是零售企业消耗经济资本是可以进行折扣的,西方比较发达的国家,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对商业银行经济资本消耗都有一个折扣。从小企业信贷资产组合的分散原理来说,可以降低小企业贷款资本消耗系数。这样计量经济资本消耗可以有效激励银行从事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由于小企业业务对商业银行来说为贷款消耗型,对银行存款贡献较少,因此,他建议,小企业贷款不应计入存贷比。商业银行由于受到存贷比管理的限制,在宏观调控紧缩政策时,往往压缩小企业贷款来保证存贷比管理限额,特别是存贷比相对较高的中小型商业银行。
   “建议相关部门考虑实行小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限额管理。在宏观紧缩期,银行流动性收紧时,能激发商业银行发放小企业贷款,而不是一味去‘垒大户’。”他表示。
    此外,他指出,银监会鼓励银行成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并独立核算,但受限于呆账核销政策,难以实现呆账“应核尽核”的要求,造成了“低赢利、高拨备、高不良”的现象,对银行小企业专营机构的相关财务指标和外部信息披露有很大的影响,也不利于准确衡量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真实风险成本和收益,建议允许商业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对于追索一年以上的不良贷款自行核销。
    他表示,相关政策引导如能释放商业银行6,000亿元的信贷资源用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央和地方财政总支出料不超过140亿元,但6,000亿的信贷资源至少支持50万-70万家小微企业,直接或间接地增加近300万个就业机会,同时也会增加1.2万亿销售或产值,为国家带来的税收不会少于300亿元。(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