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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炒股”是否可行
发布时间: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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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今年上半年股市飘红,不少市民开户投资股市。针对股民入市热情,一些地区的典当行也看准时机重开股票典当业务。与以往稍有不同的是,现在不少典当行在开展该项业务时采用的是证券商、典当行与客户三方合作的形式。例如某地推出的“证券融资宝”业务,股民只需要交纳保证金,即可用典当行的钱来炒股,三方共商后设立平仓线,由证券商代管客户账户,典当行通过证券商来控制客户,有的典当行甚至以1比1的比例向客户放款。这种做法可行吗?又会存在着哪些问题和隐患呢?
法律不会保护年息超过的部分
其实,目前典当行“借钱”给客户炒股,推出如“证券融资宝”之类的业务,这一现象比较普遍。据我了解,如今在河北、江苏、广东等地的典当行都有类似的现象出现,甚至可以说这项业务当前似乎正以蔓延的势头在发展。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呢?经过我和同行之间的交流,推测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股市形势的好转。自今年年初以来,我国的经济从总体上说有回暖的迹象。较为直接的表现就是股市回升。比方说,到今年8月处,A股市场已经突破了3400点,IPO也重新启动,多支新股发行上市的疯涨带动了一阵居民打新股的热潮,股市又重现人气旺盛的景象。而在去年年底金融来袭时,股市惨淡,不少投资者对其失去了信心。但是现在他们又将目光重新投放到了股市上。炒股需要资金,典当行正是瞅准了这一市场来拓展自身的业务。
其次就是业务结构的变化。以前,房产、汽车的典当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成为不少典当行业务的“重头戏”。可是现在存在的问题是房产抵押、动产质押业务并不景气,为了行业的发展,调整业务结构、不断尝试和开展新的业务就成为了行业生存发展的当务之急。
再有一个原因就是典当行也想借此将生意做大,吸引更多客户,从而发展新的客户群。
但是不论怎样,对于典当行的经营者而言,“风险”这个话题向来都是他们心头的隐患。在我个人看来,股票典当业务本身就是一项风险较高的业务。因为直至今日,我国都没有针对个人股票出质登记的相关办法出台。一旦出现问题,典当行从法律上来说并不能对抗第三人,往往容易吃亏。
当然,就像河北一些典当行推出“证券融资宝”业务那般,典当行是跟券商合作,由客户、典当行、券商三方共同签订协议,客户委托券商代管股票账户,典当行通过券商来控制客户,该操作实际上是比较简单的,也是典当行为了规避风险而采取的手段。而这种形式当前看来也没有违规的嫌疑,因为国家对此还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出台。这可以说是一项法律法规上的空白,随着行业的发展,弥补这一空白很有必要。
尽管这样,作为典当行来说,有些问题也不能忽视。最主要就是刚才提到的,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这种做法不违规,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典当行是最没有保障的一方。比方说,“证券融资宝”业务的最高年息标准达到银行同等贷款利息的6.32倍,它高于典当行财产权利质押的综合费用。当出现问题需要走法律程序时,法律在到案的时候不会保护超过的一方,也就是说,可能在法律上并不认可三方合同,作为一般借贷关系,典当行不能优先受险,法律也肯定不会保护其最高年息超过的那一部分。
从我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从事这项业务的典当行基本上还没有出现风险。这得益于他们以一种平和的方式来对待该业务,选择有信誉度的客户进行合作。总而言之,我认为这项业务还是有一定开展价值的,尽管不少地方值得留意,但其发展和探讨的空间依然不容小觑。(作者系湖北楚华典当研究所研究员)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呢?经过我和同行之间的交流,推测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股市形势的好转。自今年年初以来,我国的经济从总体上说有回暖的迹象。较为直接的表现就是股市回升。比方说,到今年8月处,A股市场已经突破了3400点,IPO也重新启动,多支新股发行上市的疯涨带动了一阵居民打新股的热潮,股市又重现人气旺盛的景象。而在去年年底金融来袭时,股市惨淡,不少投资者对其失去了信心。但是现在他们又将目光重新投放到了股市上。炒股需要资金,典当行正是瞅准了这一市场来拓展自身的业务。
其次就是业务结构的变化。以前,房产、汽车的典当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成为不少典当行业务的“重头戏”。可是现在存在的问题是房产抵押、动产质押业务并不景气,为了行业的发展,调整业务结构、不断尝试和开展新的业务就成为了行业生存发展的当务之急。
再有一个原因就是典当行也想借此将生意做大,吸引更多客户,从而发展新的客户群。
但是不论怎样,对于典当行的经营者而言,“风险”这个话题向来都是他们心头的隐患。在我个人看来,股票典当业务本身就是一项风险较高的业务。因为直至今日,我国都没有针对个人股票出质登记的相关办法出台。一旦出现问题,典当行从法律上来说并不能对抗第三人,往往容易吃亏。
当然,就像河北一些典当行推出“证券融资宝”业务那般,典当行是跟券商合作,由客户、典当行、券商三方共同签订协议,客户委托券商代管股票账户,典当行通过券商来控制客户,该操作实际上是比较简单的,也是典当行为了规避风险而采取的手段。而这种形式当前看来也没有违规的嫌疑,因为国家对此还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出台。这可以说是一项法律法规上的空白,随着行业的发展,弥补这一空白很有必要。
尽管这样,作为典当行来说,有些问题也不能忽视。最主要就是刚才提到的,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这种做法不违规,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典当行是最没有保障的一方。比方说,“证券融资宝”业务的最高年息标准达到银行同等贷款利息的6.32倍,它高于典当行财产权利质押的综合费用。当出现问题需要走法律程序时,法律在到案的时候不会保护超过的一方,也就是说,可能在法律上并不认可三方合同,作为一般借贷关系,典当行不能优先受险,法律也肯定不会保护其最高年息超过的那一部分。
从我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从事这项业务的典当行基本上还没有出现风险。这得益于他们以一种平和的方式来对待该业务,选择有信誉度的客户进行合作。总而言之,我认为这项业务还是有一定开展价值的,尽管不少地方值得留意,但其发展和探讨的空间依然不容小觑。(作者系湖北楚华典当研究所研究员)
行业发展日趋成熟的表现
站在客户的角度来说,我个人认为,即使典当行够“豪爽”,客户自己也要考虑到风险。
就拿股市来说,虽然自今年上半年以来,经济复苏直接表现在了股市上,但是形势并不是如有些人所愿的那般乐观。比如踏入今年8月,内地股市就一跌再跌,沪指已经从接近3500点变成跌破3000点,8月17日收盘报2870点,单日下跌5.8%,是9个月中最大的单日跌幅;港股表现比较好,是因为期间有数日美股表现不错,但是仍然压力很大。要知道,股市是瞬息万变的,很可能今天飘红,明日就变绿,还是那句话: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不可盲目。如果你不是懂行的投资高手,很有可能一“冲动”就遇见了“魔鬼”。
而站在市场的角度来说,融资利率更是高得让人有些心惊。观察目前的市场行情,通过短线操作投资者很难再获取利润。高利率带来的是高压力,而在高压力下的炒股,出错几率是非常高的。因此,我个人不建议一般投资者尝试这种融资模式。
这一现象让我不禁联想到了前段时间比较流行的“典房炒股”。那时候,就有专家和业内人士呼吁投资者要量力而行。因为借钱炒股也是要交息费,并且要遵循一系列相关规定的。换句话说,如果顾客当出钱去炒股,到时还不了,也不是典当行所愿意看到的。因为对于他们而言,处理绝当品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且实际消化绝当品的速度也并不快。
但是,站在典当行方面考虑,采取与券商合作的方式来做业务,我认为这是行业发展日趋成熟的一种表现。要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不能停留于固有模式。尝试新业务时,如果自身力量有限,在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几方合作联手未必不是一种好方法,往往可以达到互赢的目的。只是有一点,在类似业务中,1比1放款会不会过高了点,是不是还有待商榷,毕竟高风险的业务中放款越多,意味着典当行要承担的风险也在无形中加大。
还是那句话,典当行的业务发展也要找准客户定位,什么样的业务针对什么样的客户。做到心中有数而不盲目,才会出现皆大欢喜的结局。(作者系广州资深媒体人士)
就拿股市来说,虽然自今年上半年以来,经济复苏直接表现在了股市上,但是形势并不是如有些人所愿的那般乐观。比如踏入今年8月,内地股市就一跌再跌,沪指已经从接近3500点变成跌破3000点,8月17日收盘报2870点,单日下跌5.8%,是9个月中最大的单日跌幅;港股表现比较好,是因为期间有数日美股表现不错,但是仍然压力很大。要知道,股市是瞬息万变的,很可能今天飘红,明日就变绿,还是那句话: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不可盲目。如果你不是懂行的投资高手,很有可能一“冲动”就遇见了“魔鬼”。
而站在市场的角度来说,融资利率更是高得让人有些心惊。观察目前的市场行情,通过短线操作投资者很难再获取利润。高利率带来的是高压力,而在高压力下的炒股,出错几率是非常高的。因此,我个人不建议一般投资者尝试这种融资模式。
这一现象让我不禁联想到了前段时间比较流行的“典房炒股”。那时候,就有专家和业内人士呼吁投资者要量力而行。因为借钱炒股也是要交息费,并且要遵循一系列相关规定的。换句话说,如果顾客当出钱去炒股,到时还不了,也不是典当行所愿意看到的。因为对于他们而言,处理绝当品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且实际消化绝当品的速度也并不快。
但是,站在典当行方面考虑,采取与券商合作的方式来做业务,我认为这是行业发展日趋成熟的一种表现。要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不能停留于固有模式。尝试新业务时,如果自身力量有限,在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几方合作联手未必不是一种好方法,往往可以达到互赢的目的。只是有一点,在类似业务中,1比1放款会不会过高了点,是不是还有待商榷,毕竟高风险的业务中放款越多,意味着典当行要承担的风险也在无形中加大。
还是那句话,典当行的业务发展也要找准客户定位,什么样的业务针对什么样的客户。做到心中有数而不盲目,才会出现皆大欢喜的结局。(作者系广州资深媒体人士)
借钱给高手而不是一般股民
如今,在福建的典当行业中,类似的股票典当业务有开展,但它只是属于财产权利质押业务的一部分,并不是说因为现在股市开始飘红,典当行就变得只重视做股票典当业务。我想,作为一项常规业务,目前大家还是在以一种平稳的心态来看待,即可以尝试,但不能冒进。
的确,就像不少同行所认为的那样,这样的做法对于典当行而言有平仓的风险。但在我看来,典当行业不会亏。因为按照这种业务模式,证券商、典当行、客户三方协议,设定一条“平仓线”,有了它作保障,典当行就能尽可能将风险压到最低。举个例子,客户自身的股票评估值10万,按1比1的比例,典当行借给他10万用于炒股,事实上典当行控制的是一共20万资金,如果平仓线是13万,当跌到这个数时,典当行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将客户的股票卖出,这样的话典当行自身的资金安全是有保证的。另一方面从监管上来看,证券商是比较有力的,因为他们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客户的投资信誉等情况。再说,这期间客户也不能从账户里取出现金另作它用。
综合这些因素看来,我个人建议在进行此类业务时,典当行可以考虑将资金借给短线炒股高手,因为这些人本身对证券市场就比较了解,“玩转”股市的可能性比较大。至于一般的股民,特别是那些盲目跟风者,典当行没有必要考虑。
无论如何,谈到此类业务,我认为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对于典当行来说,未必不能去做,因为业务的拓展本身就是业内人士需要抓住时机,经常考虑的问题;但是另一方面来说,这样的业务只会产生经济效益,而没有社会效益,因为归根结底,向典当行借钱炒股的,基本都是个人投机者。(作者系福建运通典当行总经理)
的确,就像不少同行所认为的那样,这样的做法对于典当行而言有平仓的风险。但在我看来,典当行业不会亏。因为按照这种业务模式,证券商、典当行、客户三方协议,设定一条“平仓线”,有了它作保障,典当行就能尽可能将风险压到最低。举个例子,客户自身的股票评估值10万,按1比1的比例,典当行借给他10万用于炒股,事实上典当行控制的是一共20万资金,如果平仓线是13万,当跌到这个数时,典当行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将客户的股票卖出,这样的话典当行自身的资金安全是有保证的。另一方面从监管上来看,证券商是比较有力的,因为他们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客户的投资信誉等情况。再说,这期间客户也不能从账户里取出现金另作它用。
综合这些因素看来,我个人建议在进行此类业务时,典当行可以考虑将资金借给短线炒股高手,因为这些人本身对证券市场就比较了解,“玩转”股市的可能性比较大。至于一般的股民,特别是那些盲目跟风者,典当行没有必要考虑。
无论如何,谈到此类业务,我认为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对于典当行来说,未必不能去做,因为业务的拓展本身就是业内人士需要抓住时机,经常考虑的问题;但是另一方面来说,这样的业务只会产生经济效益,而没有社会效益,因为归根结底,向典当行借钱炒股的,基本都是个人投机者。(作者系福建运通典当行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