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为典当设立高门槛

发布时间:2009-07-29 点击数:3238
    马来西亚是东南亚的中型国家,国土面积30多万平方公里,现有人口约2000万。该国资源丰富,不但工农业比较发达,而且典当业也在民间金融业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今天,我们就来关注一下该国典当行业的发展。
    多变的典当法规
  马来西亚是有典当立法的国家之一,且历史十分悠久。
  1910年,位于西马的吉兰丹制定了本州自己的《当商法令》,以后柔佛州、吉打州、玻璃市和东马的沙巴、沙捞越两州,亦相继出台了各自的《当商法令》。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占领了马来亚、沙巴和沙捞越,战后英国则又恢复了其殖民统治,这在一定程度上都对该国的典当法规造成了深远影响。
  1948年2月,马来亚联合邦成立,为了加强对全国典当业的有效监管,政府很快制定了一部《联合邦州政府当商法令》。另外,1956年联合邦成员丁加奴州也颁布实施了一部本州的《当商法令》。1963年9月,马来亚联合邦同新加坡、沙巴、沙捞越组成马来西亚,后新加坡于1965年8月退出。这样,马来西亚具备了全国统一典当法律产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
  20世纪70年代初期,马来西亚国会通过了建国以来的第一部全国性典当法律——《1972年当商法令》。该法令同时宣布:“旧的联合邦各州法令一概废除”。该法还浓缩各条内容,选其精华部分,附带制定了一部《当商规则》,共计14条,并公布了五张全国统一的典当业务表格,即格式合同样本,供各家典当行一并遵行。1982年,马来西亚国会又对这项典当法令进行了部分修正,共涉及10条的内容,主要是典当商开业许可、典当经营记录、当票内容、典当利息、死当物处理等,其余内容未做大的更动,至此,具有悠久历史的马来西亚典当立法,开始进入一个全新的、比较稳定的发展时期,它对马来西亚典当业的兴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严格的入市条件
  依据国家的典当法律,马来西亚的13个州和首都联邦直辖区的典当业统一由中央政府所属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负责监管,该部部长有权决定在哪些地域内允许批设典当行;或不提出任何解释就撤销已获批准的任何一家典当行的开业申请;还可以随时委托执照审核官员与当商检查官员依法进行具体监管工作。在当商个人资质方面,《当商法令》第8条规定:“除非出示由县区内副总警监或更高警官的签署证件,证明他是个良好公民,否则执照署官员不能发出执照予任何人。”这表明,典当行老板必须品行端正、没有前科,并由警察机构权威人士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方才具备申请开业从事典当的起码资质。
  在典当行资本金方面,政府一般要求达到的下限为200万元马币,约合450万元人民币。而且,即使一名典当行老板再申请开一家分支机构,也必须缴纳200万元马币注册资本金,单独申领一张营业执照。实际上,在政府眼中,这只是同一典当商号下的两个独立法人,而典当行老板内部怎样看待则是另一码事。总之,马来西亚《当商法令》允许一人分别开设多家典当行,只要你具备良好公民的条件、有规定数额的注册资本金,便可以提出成为典当商的申请。
  不过,马来西亚政府对于典当业的市场准入有以下2点独特的规定。其一,实行当商申请担保制度。《当商法令》规定,典当行业申请人必须具有2名有效的担保人,同时做出货币或不动产抵押担保,才能成为获准持照的执业当商。其二,实行当商经营权投标制度。典当行从业许可证有效期3年,营业执照届满时,任何当商无一例外地都必须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公开拍投标活动,并以政府接受的高价位胜出,才能获得一张有效期3年的新营业执照。这显然是马来西亚特色发明,它将典当行的经营权完全市场化运作了。
    宽松的经营环境
  马来西亚全国共有400多家典当行,以人口比例计算,平均不到5万人就有一家,可见人均占有量较大。该国的典当行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马来西亚华人经营的典当行,另一种是多为银行附设开立的伊斯兰教当铺。从数量上看,华人典当行远远超过后者,占有相当大的优势,几乎控制了该国的典当市场份额,但伊斯兰教当铺却具备较浓厚的政府色彩,往往能够得到政府在各方面给予的有力支持,因为伊斯兰教是马来西亚的国教,全国约有50%的人信奉。
  相比之下,华人典当行虽鲜有政府资金支持的机会,但政府有关法律却允许这些典当行负债经营。在马来西亚,典当行合法运用银行贷款是件极为普通的事。一般做法为,由典当行以自有资产或在押当物作为慎权担保,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银行根据典当行的经营状况等资质条件,最高以典当行注册资本金的100%行贷。在这里,典当行将当户质押在当铺中的当物再转押给银行,属于借鸡生蛋之举,可谓一举两得。既获得了经营上的资金支持,提升了典当企业自身的资本实力;又充分利用了在押当物担保功能,扩大了其运营空间,的确是十分聪明的融资方式。有时,马来西亚的一些典当行还会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信用贷款,这当然主要取决于银企之间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特别是典当行的历年经营业绩和企业信用等级。与此相比,马来西亚的伊斯兰教当铺则颇具公益性质,政府规定该类当铺不收任何利息,只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慈善救济的功能显而易见。(中国商报·收藏拍卖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