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回望百年前的津门典当业
发布时间:2009-05-31
点击数:1839
天津有记载的典当业始自清咸丰四年(1854年)的河东(今河北)兴隆街的天聚当,而天津当铺真正的发展却是光绪年间。近年来,随着民间收藏的兴起、一些具有史料意义的当票被发现,天津典当行业的出现时间也随之提前。天津市收藏爱好者陈嘉荣手中的一张“天顺”号当票(即乾隆三十年),就将天津当铺的历史向前推进了89年。
据了解,自清光绪初(1875年)至庚子变乱(1900年)26年间,天津城乡当铺共32处,乡区12处。每所质押货值多至十五、六万(两)白银,少则十二、三万(两)白银,而且各项制度也较完善。例如当息为“吊二百三”,即当价一吊钱以上按二分纳息,一吊以下则为三分。
当商的营业法则多年来几经变异,1930年以前,天津当铺沿用旧例:当期24个月,利率二分五厘,年终照例减息一月“以恤民艰”,若遇年景不佳,还可由当行公所决定再减一月或半月。自从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明令当款利率不得超过二分,而津市当商并未遵行,故于1930年被人控告“重利盘剥”;1931年经政府与典业公会共商,决定自1931年4月30日起实施新法则:常年当息,月利二分。
按照天津当业的常规,当铺开业之初,应由劳资双方订立合同,说明资方财东财股若干,劳方则自经理以次重要职员皆分定入股若干,获利时按股均分。所有雇员,由经理视才学定职定薪,一般有掌柜、二掌柜(俗称当家的);以下是坐柜、司柜各一人,又称吃股顶生意的,即主持门市业务的;另有外账(即门账)二人,内账(即总账)一人;站柜的(即收货的)分头柜、二柜,共四五人,管号房(即库房)的一人,管首饰房的一人。除了这些专职人员以外其余都是学徒,其主要任务是卷号(收当品)、查号(取当品)、杂务等。
在那个年代,生活在当铺里是很艰苦的,工作时间自早6点至晚8点,平均每天工作长达14个小时。学徒3年以上可自由请假回家结婚,享受两年住家6个月的待遇,或每三年住家9个月(路程在内),往返路费由柜上负担。当铺门禁极严,自经理至学徒,携带物品出入者均须接受检查。另外,还有轮流守夜打更制度,排班挨次,人人遵行。其中经理的学问最大。作为东家聘用的人员,一般经理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旦落下个坏名声,就别想在这个圈里混了。(中国典当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