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动经济增长需激活民间投资热情

发布时间:2009-04-27 点击数:1136
     一道接一道相关政策措施的密集出台,预示着历经十年筹划的创业板,终于呼之欲出了。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我国经济仍旧面临下行考验的困难时期,决策层适时启动创业板,其着眼点已经远远超出对资本市场体系本身的构建和完善上,更高层面的战略考量还在于拉动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同时通过资本市场这一直接投融资平台满足其对安全性、退出性和投资效率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刺激我国经济尽快实现全面复苏。
  自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政府部门激活民间投资热情的重大举动,并不仅仅局限于启动直接投融资市场,作为撬动民间投资的另一项引人注目的金融举措,则是年初央行透露正在制定的《放贷人条例》,其中首次明确了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主体的法律地位。可以确信,民间借贷的“阳光化”对激活民间资本、促进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同样将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
  不可否认,上述这些金融措施的实施,是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仍在冲击着我国实体经济,并致使我国一批中小企业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这样严酷的背景下推进的。事实上,为了拯救深陷困境的中小企业,国家有关部门此前也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先后三次划拨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几次调整税率和提升相关行业出口退税,扩大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支持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放宽银根,等等。然而,对于众多遭受重创的中小企业而言,光靠政策上的支持不仅力不从心,而且难以为继,必须在伸出政策援手的同时,假以市场之手的力量为中小企业建立长效的输血、造血机制。由此看来,适时推出创业板、制定《放贷人条例》,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化融资渠道,既是中小企业和市场各界迫切的呼声,也是决策管理层明智的选择。因为在当前金融经济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的情况下,要想有效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仅靠政府投资已经远远不够,仅靠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也远远不够,只有真正激活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撬动比4万亿元更多的民间资金的投资积极性,才能提升整个经济体系的效率和活力,有效增加就业,扩大内需,进而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国经济的持续复苏。
  曾经不断质疑中国政府强势作为的海外媒体,近来已转变口风,开始积极评价中国政府部门在撬动民间资本投资进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明智、灵活与高效。其实,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这场抗争中,中国最高决策者们一直十分重视启动民间投资。温家宝总理近日指出:中国刺激经济的一揽子计划不仅仅是两年内完成的4万亿元投资。中国的财政投入还要带动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我以为这是更为重要的”。仅在今年“两会”期间,温总理就曾多次强调要激发民间投资。他说,我们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离不开民营经济和民间资本的重要作用。国家出台的一揽子保增长的措施能不能见到实效,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关键看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如何,看带动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入多少。针对目前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还在加深的严峻现实,以及由此导致我国外部需求持续萎缩,出口下降幅度较大,以及民间投资意愿偏低等问题,4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扩大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并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的措施。温总理还具体提出要尽快修订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的措施。而相关部门目前则已经在着手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并研究制定促进民营企业增加投资的政策。据悉,部分地方的政府部门也相继出台了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的政策。
  显而易见,政府决策部门对启动民间投资的政策是明确而积极的。但仅靠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措施还远远不够,政府有关部门还应为民间资本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在工商、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以降低民间投资成本,扩展其盈利空间。此外,还应当利用当前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积极进行行政审批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投资效率,形成投资顺畅流动的渠道。同时,若要激发释放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除了股权投资以外,还要进一步放开投资领域,为民间资本创造更多的投资机会。不仅目前国内电力、电信、石化、金融等许多高利润行业对民间资本的开放程度还远远不够,就连教育、医疗、文化等产业也需打破体制性垄断,吸引民间投资。有学界人士在呼吁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领域时说,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部门,都应向民间资本开放。
  相比较于国营资本,民间资本不仅规模庞大而且嗅觉敏感,动作快捷且逐利性强。为此,有学者建言,启动民间投资,应注重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一些新的投资领域,要坚持“民间能办的事,尽量让民间去办”这样一个原则。政府只投资于民间资本不愿参与的一些领域中,真正作到“不与民争利”。而“不与民争利”并不意味着政府就无所作为。除了制定政策、搭建平台、维护公平竞争外,政府还可以通过示范项目,包括在初期对民间资本投资企业提供一定资金的方式,把民间资本引导到这些对他们来说还比较陌生的领域。用所谓“公助民办”的方式,创办一些试点项目。一旦这些试点证明这些投资有高于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大量的民间资金就会涌入,那时政府资金就可以退出这些领域。同时,启动民间投资,还要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政府资金在按照中央规定的方向进行投入的同时,要尽量投向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领域。事实上,从宏观战略角度看,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投资力度的的根本目标,也正是为了全面激活民间投资。 (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