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放贷怪象看典当机遇

发布时间:2009-04-01 点击数:1777
    2009年3月5日《北京青年报》以《企业家委员炮轰放贷“怪现象”为题》,报道了大恒集团董事长张家林委员在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大会上介绍的他所遇到的贷款“怪现象”。张委员就2009年1月份新增贷款6200多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是“票据融资”。理由是,曾经有两家银行找到他合作,开出的条件都是:先让企业把账面上的钱存笔半年定期,年利率1.98%,然后以这张存单为质押,给企业开出人民币信用证或承兑汇票,贴息1.3%。这样1亿的资金一年循环下来能贴出60万的利息。结果,张家林委员拒绝了这样的合作要求。
  笔者不想对这条消息反映出的银行资金原地折腾的“怪现象”做任何评价。笔者只是通过这一报道发现,在业内普遍感到经营压力加大、危机感加重的形势下,典当行业的发展机遇仍然存在,典当行业的作为仍然有发挥的时空。  
  抓住银行政策落实的时间差
  金融危机爆发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保增长、保稳定的要求,银监会先后就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发出通知,一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把小企业金融服务作为2009年工作的重点,一方面允许商业银行适度延长小企业贷款期限。工商银行据此表示将成立为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支行”、“特色支行”或“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继续推进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专业化经营,不断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方式。
  然而,不论是银监会的通知,还是银行金融业紧锣密鼓推出的这些方案,多数还是政策性的指引,商业银行特别是支、分行若要真正具体贯彻落实尚需时间。尤其是要新建、改建的专业银行、特色银行需要的不仅是政策,还需要组织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等各项保证措施。从各商业银行贷款审批程序和效率看,若使各商业银行把服务小企业融资措施落实到位,如果没有充足的时间保证恐怕很难奏效。加之各商业银行已经实行的商业化改造与战略转型,其在下决心将服务向小企业倾斜的同时,不得不对风险控制问题慎而又慎。由此可见,时下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如果单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在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而典当的快捷、灵活则恰好弥补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程序繁多、行动迟缓的不足。  
  为此,笔者认为,典当投资人、经营管理人员在充分看到相邻行业已显现的竞争态势的同时,更要把握好政策指引与实际落实间的这个时间差,并要认真研究这些政策规定,做到知己知彼,为今后的经营发展未雨绸缪。
  金融危机为风险防范创造条件
  进入2008年第四季度,许多典当企业的经营者发现,企业悄然出现了经营下滑,特别是2009年一、二月份这种表现更加明显。有些企业竟然出现了零业务的现象,与往年春节前后典当火爆的行情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于是,有的企业开始焦虑,四处出击、急于寻到客户;有的企业开始清理客户,其中不乏优质客户。的确,金融危机给实体企业带来的订单取消、业务压缩、资金链断裂等冲击无可避免地会在典当行业反映出来。一些客户或者因暂时冬眠而不再需要典当融资,或者因难以继续承担综合费率而绝当。
  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就典当的客户而言,倒在这次金融危机浪潮下的多为那些科技含量低、缺乏自主创新品牌、盲目扩张、管理混乱的企业。从防控典当风险的目的出发,这样的客户(潜在客户)也正是我们应当警惕、抛弃的。由此看来,这场金融危机在一定意义上帮助我们典当企业进行了一次客户筛选,让我们对自己的目标市场重新确立了标准。就典当企业自身而言,这场金融危机给持续升温的典当市场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每一个典当投资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对本企业的经营实际进行全面的分析。比如,现在的经营业绩与以往的经营业绩到底出现何种变化?企业的业务品种是否设置合理?企业的资本运作是否符合典当规律?
  笔者认为,客观、冷静地思考和分析上述三个问题,有助于典当的投资人和经营管理人解决投资取向、投资规模、投资管理这三大问题,从而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典当经营风险。
  小企业发展为行业提供市场
  我国有近千万小企业,这些小企业提供着数以万计的就业岗位,在保稳定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金融危机后,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并开始出现效果,有的企业业务开始回升,有的企业经过破产整顿恢复经营。小企业的发展为融资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全国政协委员沈建国在政协十一届二次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中说,“4家国有商业银行、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和贷款市场份额都占了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70%左右。”“全国中小金融机构中仅有城市商业银行不足100家、农村商业银行20多家、农村合作银行近150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00多家。这样的银行数量规模,很难满足我国近千万家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另外,香港《大公报》2009年2月18日报道:“据悉,去年十二月及今年一月份信贷猛增的情况已引起监管机构的重视。来自央行、银监会的两路人马正在全面摸底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情况。为弄清贷款的投放方向,央行的调研细致到要求商业银行说明贷款投放对象所处的行业。从湖南、辽宁、甘肃等省基层银行的情况看,这些地区的信贷投放主要对象是基础设施、交通等政府投资为主的大型项目,而其他工业企业和小企业的贷款情况并不能算好。”  
  此外,工商银行总行高级研究员史晨昱先生在2008年12月11日给《新京报》的撰文中也明确提出“不可单靠银行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 
  综上,只要典当行业准确定位,完善经营管理,在服务小企业的发展中仍然大有可为。  
  民间融资“阳光化”有助于了解市场
  一段时间以来,“民间融资阳光化”、“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放贷人条例》加快制定中”的报道不绝于耳,一些典当同仁也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应当承认,除了已经开始发展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正在试点的村镇银行,未来与典当行业最具竞争力的大概就是放贷公司。根据有关方面的介绍,未来的放贷公司在费用收取上将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这一点可以说是放贷公司与典当企业竞争的最有力的砝码。对此每一个典当经营管理人员都不可掉以轻心。然而,总结典当行业恢复的历史过程,笔者认为,放贷公司的出现将有利于市场对典当行业的理解和接受。有道是“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  
  其一,同样的出身,同样需要市场的检验。如同典当行业自民间恢复那天依然被人们打着“剥削阶级的烙印”一样,从地下钱庄浮出水面的放贷公司同样需要经受一个从怀疑到认识,从认识到接受的过程,至于这个过程的时间长短,首先取决于房贷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09年3月4日报道,浙江小额贷款公司开办热骤然降温的消息,笔者认为,放贷公司的市场开拓不会如预期那样一帆风顺,也将是一个充满艰辛和磨砺的过程。
  其二,合理配置的竞争机制将有利于凸显典当行业的优势。自1987年第一家典当行在四川省成都市成立以来,典当行业经过政府的严格监管和行业自律建设,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行业。特别是2005年4月1日《典当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国家不仅对典当企业入市、变更、终止等程序性事项有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对典当企业的经营范围、收费标准、资产管理、监督管理等实质性事项也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相继成立的行业协会,更表明了现代典当人的行业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也正是因此,二十余年来,作为我国大陆惟一具有合法地位的典当行业,一直在民间融资的大范畴下一枝独秀。 
  然而,孤木难以成林,一滴水如果不汇入江河湖海其生命力永远是脆弱的。典当行业在民间融资市场上的孤军奋战,使现代典当人寄希望于得到社会广泛理解的努力总是不尽如人意。很多人一谈起典当,便在收费上将典当企业与国有银行相比较,结论是:典当行太黑。在性质上,将典当行业与地下钱庄、高利贷相比较,结论是,典当行和他们一样,这其中不乏专家学者、政府官员。 
  今后随着民间融资机构的增加,典当行业作为民间融资机构的一部分,在民间融资市场的大潮里,与其他民间融资形式一起百舸争流。在这样的竞争机制中,公众社会不会再将典当行业与其他不具有可比性的行业进行比较,小企业、大众百姓将通过自己的直接融资感受,对典当行业与其他民间融资机构进行比较。届时,笔者相信,以动产质押、不动产抵押获取现金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典当行业,将以其小额性、灵活性、便捷性在蓬勃发展的民间融资市场上独显其成熟和优势。
  刚刚闭幕的十一届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十一届二次全国政协会议传递的一个重要信息是,在金融危机面前,全国人民要坚定信心。对典当行业来说也是这样,在危机面前,在各种挑战面前,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我们的经营和管理,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大胆实践,我们就能够变危机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促进典当行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中国商报-典当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