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法务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8-17 点击数:1764



为了加强法务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从201681日起增设“法务部”,并任命李莉为“法务部主任”。法务部隶属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直接负责。法务部肩负着确保公司守法经营,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处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的重大使命,其具体职责为

1、负责公司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协议的审核、跟踪、处理。

2、参与制定和执行公司法律管理流程,规避法律风险;

3、对公司各业务流程的审核、优化及风险防范;

4、提供公司关于知识产权以及防止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防范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5、代理公司诉讼、仲裁事宜;

6、绝当物处置的相关事务;

7、对抵、质押业务中的当物进行定期巡视、监察;

8、对于动态质押业务,配合当户办理相关事务;

9、负责与外聘律师、法律顾问的联络、配合工作;

10、整理汇编公司的诉讼案件;

11、负责公司内部员工法律问题的解答;

12、完成领导教派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