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聘请姚犁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发布时间:2016-08-17 点击数:1766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自2016年7月14日起聘请姚犁先生为本公司监事,聘期五年。2016年8月15日,我公司召开全体会,会上王育英董事长为姚犁先生颁发了聘书。并且,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了《监事守则》,内容如下:

 第一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二条  监事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将因职务之便了解到的公司情况向其他第三方透露。因故意或过失向他人透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由监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监事行使监督职能时,应当模范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无论是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还是董事、经理履行职务的问题,都必须由监事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监事本人无权直接下达任何指示或命令。      

 第四条  监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无论这种利益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是即付的还是期付的。

 第五条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要求监事出席相关活动的,监事应当出席。若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股东会有权罢免其监事资格。  

 第六条  监事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公司利益、 股东利益的一致性原则,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允许假公济私、徇私枉法、包庇纵容、拉帮结派。

 第七条  监事在任职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取消其监事资格。

 第八条  本守则由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