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长随笔
Chairman's Essay
建设文明津城,规范双语路标——关于规范天津市双语路标的提案
编者按:本篇为我公司执行董事、市政协委员王育英先生在市政协十二届会议提交的提案,现将全文刊登如下:
建设文明津城,规范双语路标
——关于规范天津市双语路标的提案
作为沿海开放的国际性口岸城市,中国北方的经济中心,天津市位居世界特大城市第十五位。随着本市经济的快速增长,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城市建设普遍展开,天津市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弊病,比如一些地方命名较为混乱,路标设置没有标准,导致现有路名、地名辨识性差,文明程度不高。由于路标的英文翻译混乱,部分外国游客来津旅游找不着“北”的现象时有发生,都市公示语的书写和译写问题,不仅为政府有关部门所重视,也越来越受到民众的关注。针对这种问题,我们对天津市双语路标进行了有选择的查看和拍摄,发现了很多问题。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种类型:
1、同一地名多种翻译方法;
如广开四马路,分别有“GUANGKAI 4 MALU”、“GUANGKAISIMA Rd”、“GUANG KAI SI MA LU”、“GUANGKAI 4-MA ROAD”四种写法,此翻译混乱的现象必然使外国友人倍感困惑。
2、同一类型的标识有的用汉语拼音,有的翻译成英文,设置混乱;
3、拼写错误;
4、隔音符号缺失;
按汉语拼音的标准:凡以a, o, e开头的非第一音节,在a, o, e前用隔音符号“’”隔开。上图中“福安大街”的“FU’AN”是正确的,而“广开二马路”中的“ER”之前却缺乏应有的隔音符号。
5、英文翻译缺失;
因此,我们建议:
1、政府成立专门的翻译机构,天津地区所有的专属地名及交通指示术语均统一由其译成英文,作为标准翻译,可以参照北京2006年12月1号实施的《公共场所双语标志英文译法》,同时注意要体现天津特色。希望天津外国语学院专家参与天津市双语标准翻译地方标准的制定;
2、根据专门的翻译机构作出的标准翻译,政府出台路标英译标准,规定路标双语规范;
3、相关部门要在政府路标标准的指导下,对有问题的路标标志进行排查,规范以及更换。在实践中积累资料信息、图片,以及录像资料、论文、标准图形标志、实物资料、相关网络链接等,对其进行整合,以服务全国性的“完善城市双语路标活动”的进行和研究的深入。
4、广大市民也要对此进行严密监督,维护津城文明,共建精神家园。全市对路标英文标识进行同意清理和规范,并建立起长效的规范化监管和服务运行机制,将外语环境建设作为天津市城市建设的重要一环。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