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抵押 典当行不应甘心放弃

发布时间:2010-07-05 点击数:1817

 

日前,《山东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使得山东省的林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不动产。

  其实,随着政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针对用林权向金融机构和其他融资机构贷款,各地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和法规,而且扶持力度还在不断加大。这对典当行业来说不能不算是一个开拓业务范围的利好消息。对此,也有典当行应声而动,早就下水试航,但这项业务在典当业内的后劲却表现不足,以至于现在很多典当行表示“只是非常关心,但还没有实际行动。”

谁是先行者

  所谓林权抵押贷款,就是用材林、经济林等商品林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及公益林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荒山等的林地使用权等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贷款。

  具体到林权典当,有业内人士又归结出五大特征:第一是林权地理位置非直观;第二是在典当后,林木安全看管具有特殊性(防火、防盗);第三是林权价值评估具有专业性;第四是林权交易颇具流通性;第五林权有较强的保值增值性。

  在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改革的几年时间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而且金融业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更有新的突破。据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日前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就正在进一步建制度、扩规模,中央和各地政府在逐步推行森林保险政策,而且还扩大了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范围。

  为此,各地的林权抵押贷款获得了飞速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面向农户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抵押面积2450万亩,贷款金额221.4亿元,余额7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5倍,贷款农户100万户,同比增长了1.45倍。

  正是因为看到林权抵押贷款的美好前景,福建典当业早在2007年就曾组织部分业内人士深入探讨过林权典当的开拓问题。而在有些典当行业的网站上,也有业内人士早将林权典当的操作规程张贴出来,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

  据福建省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苏礼杰介绍,当时的讨论不仅集中在林权典当业务在理论上的可行性和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上,而且还就林权典当业务的风险和防范措施进行了深入讨论。“当时是由南平市融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姚世民总经理介绍林权典当业务流程及典当相关合同;福建将乐融融典当有限公司陈斌经理介绍林权典当业务案例;福建省建瓯市汇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夏才玉董事长介绍林权典当业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今年福建林权典当的业务规模累计约6000万元,约有数十家典当行开展过林权典当业务。”福建省典当协会副会长姚世民举例说:“如南平、建瓯、建阳、浦城、三明等地典当行均有受理林权典当业务。”

各地关心却无实践

  “但现在,福建的林权典当业务却呈现逐渐萎缩的趋势。”苏礼杰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去年就比前年差,今年又不如去年。”

  另据记者调查,国内其他地区的林权典当似乎并没有开展起来。很多典当行负责人只是对其表示关注,但因为不了解林权,也就没有了具体行动。

  深圳市一家典当公司虽然一直比较关注林权抵押的有关政策和信息,并将此类新闻时时挂在自己的网站上。但该典当行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对林权抵押还比较陌生,所以其在深圳的总公司和在其他地区的分公司也没有具体操作林权典当。

  云南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黄利明介绍说:“云南之前有一家典当行曾经接过一单以橡胶林作抵押的,还向协会要了很多资料。但是由于对林权不了解,无法控制风险,最终没有做成。之后就再也没有听到有典当行咨询林权抵押贷款的信息。”

  在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江西、湖南、浙江等地,虽然林权融资的市场需求较大,但也是少有典当行涉足此项贷款业务。青岛典当行业协会会长田曙光也表示,该市典当行都在探讨林权抵押贷款,但还没有实际行动。

难点重重

在比较了解林权抵押贷款的典当业人士看来,此类业务原有的四大痼疾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困难,都阻碍了典当向林权伸出援助之手。

  “典当行首先要面临林权抵押的四大痼疾。”有专家表示,第一是能抵押的林地难找。因为社会上普遍对林权抵押贷款知晓度不高,所以办理林权证的林地少。第二是能办理的贷款周期难定,林权抵押贷款的周期与林业生产周期不匹配。林业生产周期较长,但目前典当行的放贷期限以6个月最长,续当虽然能延长放款期限,但风险也随之加大。第三是能评估的权威机构难寻。最后是能发放的贷款风险难补,缺乏林权抵押贷款的风险保证和补偿机制。

  而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还会遇到其他问题。福建省典当协会副会长姚世民告诉记者:“首先是个别地方的林业行政部门不给办理抵押登记;为此,典当行要主动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多沟通联系,取得支持。其次是要防火、防盗、防止有关纠纷,这需要典当行取得当地乡村村委、林业派出所的支持。”

  另外,他建议即将介入林权典当的企业:“为避免林权绝当变现难问题,事先应建立林权绝当的变现渠道,主要与木材交易市场、专业收购林权的公司、木材制品公司等单位建立互惠双赢的合作关系。如对林权不了解、不专业,不宜介入。”

  “其实,林权典当是典当业务的创新,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行业应该积极研究。而且从这几年各典当行的经营来看,林权抵押是一项优质的业务。” 福建省典当协会秘书长苏礼杰表示:“我省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早都在吃林权抵押这块蛋糕,现在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现在也积极进入,典当也应涉法参与。”

                              (中国商报·典当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