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融资见证典当变迁

发布时间:2010-06-24 点击数:1933
             

    提起典当行,人们不自然地就会想到那厚厚的铁门和门外墙上写着的巨大的“当”字,想到旧时高高的柜台和里面露出的一张古板冰冷的面孔。不了解现代典当的人们对典当行的认识总是有一种神秘的隔世之感。

  其实如今的典当行在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中已经被赋予了许多新的形式和深刻的内涵,典当行以一种全新面貌成为了市民和微小企业解决急需短缺资金的快速、便捷的融资渠道;以崭新的社会形象、优质的社会服务融进了人们的理财生活。国务院将典当机构列入国办“三十六号”文件,就充分说明国家日益重视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对典当行业的监管的加强,加速促进了国务院《典当管理条例》的制定与修改进程。该条例的出台将会给中国典当业带来又一个新的春天。

 

  如今典当行不再是一个“救穷”的地方,而是一个为工商户、企业主解决急需周转资金的“救急站”,是民营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短期融资的“绿色通道”,是多元化融资市场体系中对国家金融体系的辅助补充,是主流金融业的拾遗补缺,是民间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服务的转变正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沿革——

  一个行业的老树新花

  “我17岁就在天津信托公司学徒,从事物品评估鉴定40年。1991年主持成立了天津第一家典当行。”天津市典当行业协会会长翟瑞麟经历了典当行业从复苏到兴起的过程。

  “1987年成都成立全国第一家典当行,之后典当行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各地,典当行业在改革的浪潮兴起。其发展速度之快大大超出人们的预料。由于1994年前典当行分别隶属商业、公安、金融等部门所管,其经营与行业管理政出多门、各行其是,造成行业发展无序,经营出现违规。1994年国务院出台‘加强金融监管’意见,明确指令将典当业划归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监管,与保险、证券等行业一同列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将典当业定位为‘特殊金融企业’,并于1996年执行《典当行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并经国务院批准,典当行由原国家经贸委接手监管,于20018月制订并颁布《典当行管理办法》。此时典当行定位为‘特殊工商企业’。 2003年国家行政机构改革后,对典当业的监管划归商务部负责,2005年商务部出台《典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典当行业的监督管理。”

  翟瑞麟表示,近年来国家对典当行业愈加重视,扶持力度也逐步增强。“目前,国务院正在酝酿出台《典当管理条例》,这是今后各部门对典当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标准。此条例提高了典当行业的立法层次,其约束力和权威性都将进一步增强,条款内容也更有前瞻性,这是以往任何管理办法无法相比的。该条例的拟定与修订已经历了各地监管部门、业内专业人士、法律界、各地大型典当企业几个层面,已经进入最后关键阶段,年内有望出台实施,全国的典当从业人员正在翘首以待,盼望条例早日出台。”

  转变——

  从“救穷”到“帮手”

  典当业的业务内涵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旧时代相比发生了质的改变。“典当业已有1600年的历史,堪称金融业的鼻祖。在旧时代,典当行可以说是百姓‘救穷活命’的地方,非是走投无路,一般人是不愿进去的。由于这种固有印象,导致现在大多数人依然不愿进典当行,认为是不光彩的事情,其实这都是人们对典当行不甚了解。”

  翟瑞麟介绍,现阶段对中小、微小企业的贷款占了典当业务的很大比例。中小企业贷款难一直是社会和政府关注的问题,也是经济危机和后危机时代影响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商业银行尽管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做出了许多的努力,但申请门槛高、办理手续期限长、融资批准速度慢,使那些急需资金临时周转的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而典当行在这方面就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小额、短期、快捷的特点正好解决了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或许有了这“临时应急”的几万、十几万元,有的企业就可以用于周转,就可以带动自家经营或工程的运转,就可以由此的周转产生新的效益。据天津典当行业协会介绍,20101-5月天津典当业办理业务18914笔,典当融资总额达到27个亿;其中为微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典当融资总额就接近18个亿。这样的数据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典当行业是目前快速、小额融资的不二选择。

  现状——

  “短”“平”“快”

  现在的典当行主要做三方面业务,即动产、财产权利质押和不动产的抵押。作为融资业务,典当行业严格遵守国家收费标准,典当费采用“综合费+当金利率”方式收取。按国家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综合下来,目前通过典当行办理业务,收取费用分别为:动产质押4.5%,房产抵押3%,财产权利质押最高2.9%。“这个收费标准的确要比银行贷款的利息高出许多。但如果一时周转不开,急用万把块钱,找单位借有难度,找朋友既要顾及面子,还要搭上人情。倒不如来典当行办理质押业务,手续齐全最快两分钟就可以将这1万块钱拿走,无需顾及方方面面,只需支付每月450元的费用即可搞定,性价比非常高。”对此翟瑞麟表示,典当行更适合人们办理“短期、临时、小额”贷款。

  责任——

  立足社会,救急救难

  翟瑞麟表示,天津典当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除了提供服务和帮助外,还有督促各会员依照行业协定,做好行业自律,通过各种举措促进共同发展。针对一些新办企业存在盲目扩大经营、急功近利,将收费标准随意降低,极易引发不正当竞争的苗头和问题,协会在多次征求会员意见、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加强行业自律,实行收费下限浮动标准约定》,从行规管理和行为约束的角度统一了天津典当业收费上下浮底线,遏制了企业各行其是、损害行业利益的不良行为。这个举措,使天津典当业在依靠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

  在翟瑞麟看来,外地出现的一些典当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其实就是在同质化竞争中急功近利,不去着眼于差异化经营,不在优质服务上找出路,而仅仅靠降低费率上吸引顾客,实际上是饮鸩止渴,最终致使竞争者各败其中。翟瑞麟指出,典当企业要想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应做好“差异化经营”这个文章。以优秀的正面形象立足于社会,以救急救难,雪中送炭的良好服务被大众接受。

  凝聚——

  汇众家之智,解行业难题

  当然,典当业务的成功也来自于同仁的共同努力。截至2009年年底,本市共有注册典当企业112家,其中独立核算企业104家,分支机构8家。百分之百企业加入行业协会的目标,已经在天津典当行业协会得到落实。“我市每家典当企业都是协会会员,并在协会提供的服务和有序的竞争环境下共同发展。”谈到这一点,翟瑞麟非常自信。

  “‘同行不再是冤家,协会会员都是伙伴’,这是我们多年来在行业内部,在协会中坚持的理念。我们每年都组织会员召开失误研讨会,让会员之间把各自的经营教训进行交流。同样的失误,一家碰到,别家不再重演。把‘一家之石’变为‘行业之玉’。行业健康发展了,每个企业就会从中受益,在和谐的环境下会有更好的发展。”翟瑞麟表示,在行业监管部门的领导与支持下,协会能够凝聚所有会员的力量,将天津的典当行业做得更好。文/朱浩然 许琳

                                   (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