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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统一 典当翘首以待
发布时间:20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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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量快速增长、从业队伍壮大、行业集团连锁化趋势明显……近年来,典当业得到迅速发展,并以其融资快捷、方便灵活的特点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典当行业在会计核算方面却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缺乏统一财务制度、操作不规范、税收政策不平衡等现象在阻碍行业整体发展的同时,也为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在业内人士看来,典当行业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已经刻不容缓,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规范典当业务的会计处理,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相关性,有力地防范典当行业的风险。值得欣喜的是,近来上级主管部门已将统一典当行业会计制度提上了日程,有迹象表明,行业翘首以待的制度已经出台在即。
标准不一 企业该如何纳税
“今年典当行归到哪个口去了?”每逢年底,云南典当行业协会的副秘书长郑颖就会接到类似的电话,都是省内典当行的财务人员向她咨询今年典当企业到底被税务部门划归成哪一个企业类型。
长期以来,典当行业会计制度不统一一直是令企业感到头疼的问题。“典当行到底是中小企业、商业流通企业、还是金融企业?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会计制度,典当行每次在跟税务部门打交道时,总显得有些‘不伦不类’。这也就造成了同一家企业,每年被税务部门划归的企业类型不同的情况。这令典当企业感到很无奈。”郑颖告诉中国商报记者,税收标准不统一让一些企业觉得很是为难。
据了解,人民银行于1997年出台的《典当行会计基本制度》并不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因此税务部门在针对典当企业进行税率等政策执行方面就显得十分“为难”。“拿绝当品举例,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将绝当品按照一般经营所得进行税收缴纳,也就是说,50万元的东西要按照4%的税率来收费,这也就意味着,典当行在这笔买卖中的盈利将是微乎其微的。”
中国商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典当业会计制度因监管部门的变化而无法统一,同时也使得目前各地方的企业执行会计制度的标准不一。有的企业执行1997年人民银行出台的《典当行会计基本制度》;有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有的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更多的企业则选取以上制度中与典当相关的科目,交叉使用。
“拿我所在的融泉典当行举例。公司创办之初,采用的是人行出台的暂行办法,之后转为采用一般企业的会计制度。随着典当行业在金融领域作用的日渐凸显,一般企业的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典当行经营的需要,因此,我们开始采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据郑颖介绍,由于典当企业相对于金融企业拥有不少特性,无法完全套用金融企业的财会制度,因此,融泉典当行目前只能采取“拿来主义”,将以上会计制度中适用于典当企业的科目“拿来”使用。“当然一般来讲,企业为了保持账目的延续性,都会在本企业内部选用一套统一的会计制度,不会轻易更换。”
地域有别 行业壮大受限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典当企业,无论是单一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制度》都不适用。
首先,现行企业会计制度无法体现典当业务的特殊性。这是由典当作为一种既有金融性质又有商业性质的、独特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本质决定的。
典当金融性业务的会计核算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可以找到规范,比如抵押贷款的发放与收回,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等,但商业性业务的会计核算却无法从中找到规范,况且典当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也不能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而《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了一般商业性质的业务核算,却没有规范金融性质的业务。故现行单一的企业会计制度,不管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制度》都无法满足典当企业的非凡业务的核算要求。
此外,会计制度不统一,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典当业的特殊性,决定了现行会计制度不能完全适应典当业务核算的需要,加上目前对典当业务会计核算没有统一的要求,各家典当行只能自设会计制度。有的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主,有的以《企业会计制度》为主,自行设置核算科目,自行设计会计表,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不利于行业监管。
“会计制度的不统一,对那些新成立的典当行而言,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隐患。”从事典当财务工作多年的重庆市同道典当行的焦先生认为,由于目前典当企业大多采用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制度》中“拿来”的办法,这种情况对于那些处在“入门”阶段、规避风险能力较差的新企业来讲,更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难度。尤其是那些刚刚开始从事典当企业财务管理的人员,要从众多制度中寻找适合典当企业的科目,更是难上加难。
据介绍,由于新开典当企业业务生疏,尤其是财会人员,对一些基本概念不理解,上报的数据误差较大,因此目前大部分地区都采取以会代训、参观学习等培训方式,加强对财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目前只能采取这种‘老帮新’的办法。但是,由于缺乏行业统一化、标准化的会计制度,为这些新典当行带来的时间与人力上的消耗却是不可避免的。”
面对标准不一的会计制度,不仅令新典当行感到手足无措,在某种程度上更让那些谋求集团化、跨地域连锁经营的企业似乎感觉到“被绑住了手脚”。
一般而言,集团连锁化的典当企业要有统一规范的财会制度。从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理顺公司内部的财务关系出发,在连锁公司实行“集中管理、分别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内部统一财会制度,统一财会业务督导,统一实行企业化的会计核算模式。然而不同地区的税收监管部门对典当企业采取的标准不一致,使得外地的分支企业与总部的财务往往无法达成一致,一定程度上也困扰了企业的整体发展。
千呼万唤 统一制度有望出台
“典当行业复出20几个年头,却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不少典当企业无法找准自身定位的现状。”在北京典当行业协会会长郭金山看来,会计制度的不统一不仅仅令典当企业感到苦恼,同时也为主管部门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据介绍,由于每个典当行在年审报表时计算贷款余额、盈利时因循的口径不一,使得企业无法在一个平面上去进行比较。对于典当企业的监管部门而言,不同会计制度标准下所得出的报表,其数据根本无法准确地反应出典当行业的真实情况,这样就使得针对典当企业财务的年审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效果,不利于监管。
“因此,我认为目前典当行业急需出台一个统一的财会制度标准。这一规定最好能够依据行业的特点,参照此前典当企业‘拿来’的相关科目。”在云南省典当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郑颖看来,典当企业的财务制度毕竟不是独立部门可以达成的,因此必然需要一个过程。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可以循序渐进。“即便不专门出台一个典当财务制度规定,起码也应该规定一个制度为统一执行标准。”
近年来,行业内统一会计制度呼声越来越高。“作为典当从业人员,大家都很希望典当会计制度的统一蓝本可以早日出台,让典当企业在会计制度方面有章可循,有序可依。”郭金山认为,出台全国统一的典当行业会计制度将是一件对典当行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好事。“从行业的角度来讲,我们希望这一统一制度是结合了典当行业特性并极具实用性价值的。”
就在不久前,商务部、财政部就曾联合在京召开了“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会计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座谈会”,北京市典当行业协会召集了京城八家具有代表性的典当企业共同参加,与商务部、财政部的主管领导就典当行业财务管理问题进行直接交流。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典当企业会计制度统一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已在北京、安徽等省市展开试点,这也就意味着行业翘首期盼的新型统一制度出台在即,这势必将为典当行业发展带来更多动力。(中国商报典当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