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大对价格违法处罚力度

发布时间:2008-01-28 点击数:3345
 
1月14日,据新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我国将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nbs p; 根据决定,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可罚100万元;哄抬价格最高罚款提至50万元;变相提高价格最高罚100万元;行业协会串通涨价可罚50万元;不执行政府定价可处5倍罚款;不执行临时价格措施可罚100万元。

       近来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较快上涨趋势,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经营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变相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推动价格不合理上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原《处罚规定》进行修改,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抑制价格的不合理上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消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