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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金融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第一批年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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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第一批年审结果的通知
津金监管〔2022〕8号
各区金融局、各典当行、市典当同业协会: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8号)和《市金融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津金监管〔2022〕4号),市金融局积极组织开展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按照典当行自查和各区初审情况,现将第一批年审结果通知如下:
一、年审结果
经审核,天津市信杰典当有限公司、天津金基典当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依据《典当管理办法》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
二、工作要求
被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在通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所属区金融监管部门交回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未使用当票、续当凭证。被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不得再开展典当业务,同时应主动采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注销等方式退出典当行业,如违规继续从事典当业务,将按《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2022年8月23日
(天津市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