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日表决通过

发布时间:2021-08-23 点击数:743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