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典当行首批机动车质押登记代理员现已全部持证上岗

发布时间:2008-11-20 点击数:1935

为积极对接并落实公安部新《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机动车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指导各典当行做好机动车质押登记备案工作,规范、完善典当质押登记手续的各个环节。协会经过紧张的筹备与沟通,在完成交管所领导对我市各典当企业进经理及主管业务人员的培训后,于10月上旬对各会员单位推荐的首批“机动车质押登记代理员”54人进行了书面考试。

 考试前,翟瑞麟会长向各位参考人员介绍并展望了我市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的良好前景,指出实行机动车质押登记代理员制度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护典当行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讲解了在典当业务中质押与抵押的根本区别,明确提出了要抓住相关法规出台的良好契机,全力稳妥做好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

各位考生在3个多小时的考试中,态度认真、积极思考、仔细答题,不放过一道不清楚的问题。表现非常良好。从答题情况看,大部分考生掌握了质押登记备案的各项要求,对机动车质押典当收取验证环节的操作知识有了进一步的理解。首批代理员全部通过本次考核,平均成绩83分。

为全面做好并规范“质押登记备案”操作工作,协会在征求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天津市典当行业机动车质押贷款合同》统一合同文本,并与市交管所及各区分所制订并执行《试行机动车质押登记代理员管理制度》,建立了天津典当业机动车质押登记代理员档案,下发了《车辆质押登记代理员证书》,实施了代理员实名制注册管理。同时管领导进行了接洽与沟通。典当业机动车质押登记备案工作已准备就绪。

为确保典当企业机动车质押登记备案工作顺畅进行,天津典当协会已分别建议车管所及各会员单位:及时将机动车质押登记办理过程遇到的问题和信息向协会予以反馈,协会将继续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与交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保证“质押登记”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天津市典当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