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权质押贷款业务应提供的材料
发布时间:20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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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股权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公司章程;
4、 企业股东名册;
5、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
6、 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7、 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
8、 最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
9、 对外欠款及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10、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
1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12、证明款项用途及还款来源的材料;
13、典当行认为应查验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