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政策措施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优化天津投资环境

发布时间:2017-11-27 点击数:1055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我市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通过降低一批、取消一批、放开一批、停征一批,持续推动企业降本减负。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进一步清理我市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等有关政策措施。

  据了解,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降低公证服务收费(涉企部分)、司法鉴定收费(涉企部分)和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服务收费、矿业权交易手续费;取消土地交易服务收费;放开律师服务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所收费和安全技术检测检验费、安全防范系统检验收费、机动车技术安全检验收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收费。调整后,我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18项减少到11项,年减负金额约2.1亿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对企业停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废弃物海洋倾倒费、耕地开垦费、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将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入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中;降低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占路费和赔补偿修复费合并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将水资源费和排污费转为水资源税和环保税。调整后,我市国家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18项减少到9项,年减负金额约8亿元。社会保险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1%降低为10%,年减负金额约22亿元。本次涉企收费清理后,合计每年减轻企业负担32.1亿元。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是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硬措施。市委、市政府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切实做好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取消、降标、放开的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停征、取消、降标、合并的我市国家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尽快落实到位。


                                                        (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