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机动车质押登记业务培训会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08-09-26 点击数:3715

经过近两年的多次上书反映与疏通,协会会同全国典委会、各大城市典当协会提出的关于落实“机动车质押登记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公安部在重新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对典当业务做质押登记的新规定。并于2008101日起正式执行。

为指导我市各会员单位认真做好机动车质押登记备案工作,试行机动车典当质押备案代理员持证办理规定,确保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规范进行。协会经与天津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商定,决定召开典当行业“质押车辆业务培训会议”。并在培训会议后,依据新管理规定对所属典当行首批推荐的“机动车质押登记代理员进行考试及凭资质持证办理质押登记工作。

为了刚好的开展此项业务,减少今后工作中的失误,24日下午1430分,由我行综合业务部的白松华经理及职员潘斌参加此次会议。大会由市典当协会翟会长主持,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徐所长出席,车务科信科长主讲。

大会首先由信科长就《新规定》,对机动车质押备案的工作方法、备案流程、申请表的填写以及各车管所的管辖范围,作了详细的讲解。徐所长随后讲话,指出了车辆管理部门的工作方向,并对各会员单位提出了开展业务的指导性意见。

最后,翟会长作了总结性发言,对这项业务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各会员单位以《新规定》的颁布为契机,开展好此项业务。16时,大会圆满结束。